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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到老城区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全面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27 10:45:36




    11月22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立华带领市中院司法体制改革第二督察组一行来到老城区法院,对老城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及司法行政改革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静,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谢黎等陪同。

    督察组一行听取了老城区人民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展情况、亮点工作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老城区法院紧紧围绕着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先后完成了员额法官遴选、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调整优化内设机构等各项改革工作。目前,法院队伍总体稳定、社会认同,初步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也面临员额法官人数过少、内部机构改革缺乏相应机构编制、法院人才流失问题日渐凸显等困难和问题。

    李立华组长对老城区法院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安排部署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要求老城区法院增强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为契机,认真总结、梳理分析改革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及遇到的重点难点,确保改革政策与实践无缝对接,全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在老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用改革实际成效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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