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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中心调撤快,服务群众免讼累

  发布时间:2018-04-09 09:36:59


    4月2日,老城区法院诉调中心和速裁团队两部门前后衔接共同努力下,不到两天时间,就将老城区某单位起诉宋某等7人腾房的案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各方当事人不仅省去了长达一年甚至更久的诉讼、执行程序,也免去了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开支,当事各方心服口服、心满意足。

    在该7个案件的处理中,诉调中心的退休老法官、资深人民调解员王长安找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核心问题,深挖彼此曾经深度合作的融洽历史,琢磨各方在调解中的内心变化,一口气成功调解了六个案件,原告方当事人表示不再起诉,被告方当事人均表示将迅速腾空房屋并归还房主。另一个被告不服诉调中心调解拒不腾房,申请人选择诉讼立案后,经速裁团队的袁玲玲法官再次对该被告耐心释法调解后也迅速腾房,原告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七个案件的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不仅主动完成了腾房,免去了旷日持久的诉讼,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打官司的开支全部省去,纠纷各方关系在调解过程中也得到了修复。

    老城区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以来,成功调解了大量的纠纷,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总调解案件数的39%,为辖区群众提供了成本低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官说法:

    诉调对接制度是我国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机关在长期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主要负责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前的调解工作,旨在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群众讼累,省去高昂的诉讼成本,避免诉讼后情绪对立,使社会关系失去修复可能。

    纠纷在诉调中心调解成功的,双方可以选择社会调解程序制作调解协议,这一过程中不产生诉讼费、执行费等任何费用。双方也可以选择将协议经由司法确认后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诉调中心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双方可以正式立案转入诉讼程序,依法审理双方纠纷。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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