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全体干警:
五一、端午临近,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抓好节点、抓住重点、紧盯新特点,持续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遏制不正之风回潮复燃,根据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部署,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整治“四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
严禁公款旅游;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用公车、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
老城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