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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执行攻坚】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做工作 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来履行

  发布时间:2018-05-22 16:05:46


    2018年5月9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履行义务,这在执行难的大环境下实属难得。

    2016年6月2日,殷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聂某,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东侧,聂某开启车右前门时,撞到路过的张某,造成张某倒地受伤,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聂某和殷某共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事故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张某将被告殷某和聂某诉至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被告殷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法院缺席判决二被告赔偿张某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9294.61元。

    判决的履行时间到期后,聂某和殷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聂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因一直未找到被执行人殷某,法院对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的指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赔偿义务。老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一番周折仅通知到了被执行人聂某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劝说聂某早日履行赔偿义务,耐心、细致地给他讲解法律规定,并告知其若坚持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甚至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反复沟通,被执行人聂某不仅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还主动承担了被执行人殷某的那部分赔偿义务,把9294.61元执行款一分不少的交给了申请人张某。

    执行过程中,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开始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十分常见,正是执行干警们用耐心、细致、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不厌其烦的向每一个被执行人讲解法律规定,与当事人双方反复沟通,才使多数案件在不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不浪费司法资源的情况下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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