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结一起特殊的案件,通过判决为一名无人监护的1岁幼儿指定最佳监护人,顺利将该幼儿送进了洛阳市儿童福利院抚养。5月29日临近儿童节,老城区法院院长袁宪伟带领审理该案的法官张琼再次来到洛阳市儿童福利院,探望这名1岁多的幼儿,深入了解该幼儿的近况。
原来,该幼儿户籍所在地为老城区,其父母因为犯罪而被涧西区法院分别判处七年和六年有期徒刑,执行刑罚后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来担任该幼儿的监护人和具体抚养人,这是洛阳市政法工作中从未遇到的情况,既没有相应的制度机制,也没有相应的处理经验。老城区法院从市政法委得知此事后,立即安排一名经验丰富且有爱心的女法官张琼负责此事,张琼法官迅速与该幼儿户籍所在村的村委会进行沟通,对该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辅导,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指出解决问题的法律救济途径。在老城区法院法官的耐心帮助下,村委会将老城区民政局作为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要求变更幼儿李某监护权的申请。
立案后,张琼法官又分别到该幼儿父母的看守所征求他们的意见,张琼法官从一名母亲的角度,耐心为其二人普及关于监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二人目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又没有其他有监护能力且愿意履行监护职责的亲属和朋友,将孩子暂时由民政局监护并由儿童福利院抚养是对孩子最好的选择。最后二人疑虑消解后,对法院和政府衷心感谢,并表示会安心服刑接受改造。在排除各种障碍后,张琼在开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就作出判决并当天送达,两天时间办结该案,孩子被依法转入了民政局下属的儿童福利院。
继续投入繁忙工作的张琼法官没有忘记这个哺乳期的幼儿,老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也没有忘记这个特殊的案件和特殊的孩子。在儿童节来临之际,院长袁宪伟带领员额法官张琼再次到洛阳市儿童福利院探望该幼儿,不仅带去了玩具食品,还细致了解孩子的近况,询问福利院是否遇到具体的困难,并根据该儿童与福利院其他儿童的不同情况,建议院方要多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福利院工作人员耐心讲述了孩子到福利院后的情况,并保证让袁院长和张琼法官放心,保证会悉心照顾,让孩子父母好好接受改造,在六年后孩子父母出狱时交给他们的是一个聪明健康的少年。老城区法院院长袁宪伟表示,以后法院的法官妈妈们会常过来探望这些特殊的孩子们,给他们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