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引发的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谭某强制拘留十五日后,谭某终于履行了其全部赔偿义务。
2017年3月2日李某向老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谭某九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田振国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发出报告财产令,但谭某表示没有任何财产。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谭某的所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账户余额与执行标的差距很大。执行干警田振国几经周折通知到被执行人谭某来到法院,劝说谭某早日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谭某不听劝说且坚持说自己没有钱,老城区法院对谭某采取了拘留措施。谭某在被拘留后心生悔意,请求与申请人和解,双方于2017年6月10日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谭某分四次向李某履行赔偿义务,并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全部履行完毕。执行干警田振国一直关注着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终于在执行干警的不断督促下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