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引发的强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忽某在判决生效后还拒不缴纳罚金,在执行干警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忽某终于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2017年12月,忽某因在老城十字街夜市盗窃手机被老城区检察院公诉至老城区法院,老城区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忽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因忽某拒不缴纳罚金,老城区法院于5月7日立案执行忽某缴纳罚金一案。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忽某一直没有回复。执行干警只好在忽某服完刑后找到忽某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时忽某才慌了,向执行干警再三保证马上就履行义务缴纳罚金,并主动将3000元罚金一分不少的交到了法院,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