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金某家中将其控制,准备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终于偿还了拖欠洛阳某银行的全部贷款及利息。
2018年2月洛阳某银行向老城区法院申请执行金某23000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发出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金某未向法院报告财产。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金某的所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账户余额与执行标的差距很大,随即冻结了金某的银行账户,并将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冻结的一万零七元扣划后,被执行人称现在手头比较紧,一定会尽快筹钱归还,但之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金某,金某一直逃避执行、不露面。2018年8月15日下午一上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公司的电话,说是发现金某现在在其家中,执行干警立刻放下手头其他工作,一方面交代申请人一定要盯住金某,一方面火速出发赶往金某家中,终于在执行干警和申请人的默契配合下,在金某的家中将其控制。将金某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金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为后果,被执行人在得知自己今天再不偿还银行贷款就会被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时慌了神,说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请求执行干警不要拘留她,她马上打电话联系人送钱过来。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很快就让人把执行款一分不少地送了过来,申请人拿到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