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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异地执行 老城区法院向金融案件宣战

  发布时间:2019-04-10 18:37:06







    “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开展以来,老城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主动对涉金融案件宣战。4月8日清晨6点,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2小时赴新乡异地执行,在新乡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查封车辆扣押至老城区法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老城支行与张某、董某、孔某信用卡纠纷一案,于2018年2月13日经老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一、被告张某、董某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老城支行贷记卡透支款110418.12元、手续费2955.54元、违约金1845.45元及利息40716.35元,共计155935.46元及利息;二、被告孔某对被告张某、董某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张某、董某等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老城支行向老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老城区法院向张某、董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张某、董某等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下落不明。

    周一早上,经申请人多方打听后得知张某名下轿车在新乡某地出现。承办人张展在得知查控一年多但寻找多次始终“失踪”的张某所有车辆终于“现身”了,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组织干警奔赴新乡扣押车辆,同时与新乡市红旗区法院的干警联系请求其协助执行。当天9时许,执行干警到达新乡市政府门口看到涉案车辆,在执行干警前去扣押车辆时,当时开着此辆车的吴某突然发动汽车准备逃离现场,就在这十分危急的时刻,新乡红旗区法院的干警及时赶到堵住了吴某的去路,经过两家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接近下午17点,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至老城区法院。下一步老城区法院将对该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以确保案件尽快得到执行。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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