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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老赖” 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3-06-20 09:42:26


    “太感谢你们了,实在没想到我们县法院没有执行的案件,到你们法院这么快就给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6月9日,领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对老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连声感谢。

    2013年6月5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个执行难度很大的骨头案指定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到案件后,在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申请执行人具体信息的情况下,为有效打击“老赖”及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正常经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到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工商局、公安局进行调查,获取被申请执行人法人代表高某的姓名、住址等相关信息。通过昼夜蹲点守候,24小时内将其带回法院;在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罚款等处罚。

    接到法院的处罚通知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认识到了逃避执行严重后果。6月9日,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到法院配合执行,先行支付50万元执行款,并对余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给付。又一起骨头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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