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老城区法院善用律师调查令化解执行僵局

  发布时间:2019-05-21 18:04:32


    律师调查令在洛阳市老城区法院执行案件中已多次使用,律师持令搜集执行线索、查找执行财产、落实被执行人详情,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新的思路。近日,又有一起执行案件因为律师调查令的使用而化解了僵局。

    2019年1月,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洛阳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600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老城区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房产。因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老城区法院决定依法拍卖上述房产,并委托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因该部分房产位于河南省淅川县,尚未完全竣工,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房产资料严重缺失,而执行员案件较多,也无法前往房产所在地详细调查,评估拍卖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难,老城区法院执行局多次研究,恰逢河南省高院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按照该规定向老城区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准备自己前往房产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老城区法院经认真研究,向申请人洛阳某公司的代理律师签发了律师调查令。

    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持令迅速到当地规划、房产、土地等部门详细调查了涉案房产的竣工验收、登记备案等材料,为下一步评估、拍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此,律师感叹道:“在执行中使用律师调查令,充分调动了申请人的积极性,律师调查也有了法律依据,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也提高了执行效率,希望今后能够大力推广!”

责任编辑:申文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76450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