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权威,积极营造“人人讲诚信”的社会氛围,老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发布了一则悬赏执行公告,涉及执行标的金额17.7万元及其利息,赏金10000元。
据了解,这是洛阳市老城区法院首次尝试悬赏机制的一项新举措,目的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增加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机会,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心理压力,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该措施是老城区法院新时代背景下新举措的一项具体表现,也是该院坚持政治站位、充分依靠群众这一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