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手头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日益增多,每每静坐下来思考或书写的时候总会义愤填膺,心中不快。本来朋友熟人之间,有困难或需要的时候相互借借钱,帮帮忙是好事,但是往往因一方的“不地道”,最后“好事”变成了“坏事”,因为“爽约”,最后“因钱生恨”,双方闹上法庭,对簿公堂。民间借贷看似平常,然诸多违约现象背后反映出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是群众法律意识的“缺失”?还是借款人道德的“沦丧”?我们的民间借贷到底惹了“谁”?人与人之间信任还“价值几何”?这都值得我们法律人深思。
前段时间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一天下来,接受咨询最多的就是:“我借给朋友钱,关系太好了,没有签任何东西,现在朋友不还钱了,怎么办”,前来询问的有年轻的小伙儿,有中年阿姨,更有年近八旬的大爷大妈,一上午同样问题被问多次,让人惊讶。是啊,我们的法治宣传工作做的还不够,这样的活动我们要多举行,这样的法律知识我们要多宣传,这样的疑问我们要多种渠道去解决。如此,才能体现我们法律人的价值,才能防患未然,减少纠纷,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好啦,感慨之余,我也要赶紧献上关于借款方面的几条注意事项,以供参考。
1、要签署借款合同,合同内容要载明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注明大小写哦)、借款种类、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期利息、还款日期、还款方式等;
(1)借款合同中要约定违约责任,如本来利息是月利率1%计算,逾期后按照月利率2%计算;
(2)约定出借人的维权费用,如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等;
(3)约定通知送达条款,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人的微信、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向上述地址发送电子数据、快递等无论借款人是否收到,都视为送达。(以此实现阻断诉讼时效)
2、能转账支付借款就不要用现金,假使现金支付也要保留录音证据(转账凭证是认定借款事实的主要证据之一)
3、注重诉讼时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