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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玩儿转安全网购

  发布时间:2019-11-13 19:18:56


    “双十一”,这个令人大家期待已久、夜不能寐的网购大战刚刚谢幕,中国强劲的消费力再次令世界惊叹。“双十一”当天仅天猫和京东两家电商成交额就接近5000亿元人民币。这么高的交易额,想必各位看官都上演了一出“剁手”大剧,清空购物车,一个劲儿买买买。虽然不少消费者对“双十一”网购“作战”经验丰富,但人在网上飘,难免要挨刀!少不了被不良商家“坑”,今天就给大家普普法,避开套路,玩儿转网购大战。

    小网妹:都说现在网购能够7天无理由退货,啥叫7天无理由退货?都啥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小法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于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物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7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换货。该法条是充分考虑消费者通过上述方式无法见到商品实物,可能出现商品实物与描述不一的情况而制定的。当然7天无理由退换货对于商品亦有限制,下列物品则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2、鲜活易腐的商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小网妹:那么,7天无理由退货从啥时候算起呢?想要退货,往哪退,需要注意什么?

    小法哥:我们说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网络商品销售者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退货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消费者获得上述信息后应当及时退回商品,并保留退货凭证。

    小网妹:既然能退货,那么退货的运费谁来付?

    小法哥: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一般应由消费者承担。当然,若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建议大家购买运费险哦。

    小网妹:“剁手”后,发现权益被侵害,怎样维权,都有哪种说法?

    小法哥:网购时,有时会发现不少商家在所售商品中附有“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这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首先我们享有“7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换货”的权利;其次,如果商家所销售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货不对板等情况,消费者同样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规定,要求商家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维修、退换,或是主张要求退款。甚至要求销售者赔偿:1、“退一赔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假一赔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以上就是今天小法哥要分享的安全网购攻略,小网妹是否明白了呢!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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