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城区法院执结一起律师申请执行当事人的案件,原来的委托代理关系,最终却以强制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关系,在老城区法院强制执行完毕后结束。
河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执行人梁某委托后,为其代理诉讼,诉讼结束后梁某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并想方设法赖掉律师费,在律师事务所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该律师事务所不得不再次来到法院,将这位当事人告上法庭。律师事务所从来都是为他人打官司,没想到遇到了这位神人,也使律师事务所当了一次真真正正的原告。
更让律师事务所没想到的是,官司打赢了,判决生效了,梁某居然仍然不支付律师费。律师事务所又第一次为自己当起了强制执行申请人。老城区法院立案后,查询了被执行人梁某的财产情况,居然发现,这位梁某真是铁了心要当老赖,其名下的车辆已经早有预备的转移给他人了。这让律师事务所大跌眼镜,昔日为梁某跑前跑后提供法律服务,原来这位当事人是早有赖账准备啊!
执行法官李洁晖因通知不到梁某,驱车到其村中,梁某闻声而逃,最后法官求助村委会找到他的家,却见大门大开不见有人。最后只能通过村委会通知其到法院履行判决,由于惧怕拘留,顾及自己在村里的形象,梁某最终接受村委会的建议,到法院与律师事务所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律师事务所作为为当事人维权的专业机构和行家里手,居然也被迫维权,一方面反映了个别当事人信誉过低,毫无诚信,另一方面也提醒了律师事务所在代理案件中,特别是面对可能不诚信的当事人时,需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