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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我院余薇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发布时间:2020-03-12 19:12:29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19年度全省法院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老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余薇同志荣立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

    余薇,女,1985年9月出生,汉族,现任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9年她审结民事案件315件,无一超审限,其中判决106件,调撤案件189件,调撤率达61.4%,一审案件上诉发还改判率0.3%,居全院第一;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88%,居全院第一;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或引发上访缠诉。

    余薇同志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处事准则,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都能认真对待,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她审理的原告某公司起诉被告常某及常某之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时,原告某公司经其他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了对被告常某享有债权,后在该院执行过程中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现原告某公司因发现被告常某在债权形成时恶意转移房产给常某之子,遂向老城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被告常某与其子之间转让房屋的行为。她意识到该案债权纠纷虽已判决且生效,但如不妥善处理,既可能增加原告某公司的诉累,加大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可能会导致被告常某及其子处于生活居无定所的局面,常某很有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可预料的不稳定因素。因被告常某称工作时间不便请假,为此,她利用中午或周末时间经过先后五次耐心的对双方当事人讲法说理,最终使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常某及其子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常某一次性给予原告18万元,双方在其他法院的执行案件与老城法院的民事案件一并了结,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均非常满意。

    办案之余,她积极参加“四官服务进社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调解社区纠纷28起。自参加工作以来,无任何违法违纪,以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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