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异地远程遇疫情?“不见面”也能续冻!

  发布时间:2020-03-27 11:24:04



    当远程续冻遭遇疫情,无法“面对面”续冻怎么办?不怕,法院有新招!近日,老城区法院办理多起执行案件异地远程续冻,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好评。

    老城区法院受理的叶某等人申请执行某商贸有限公司、某珠宝有限公司等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共28件,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某珠宝有限公司持有的乌鲁木齐银行股权7000万股,评估价值2.1亿元,股权冻结期限于2020年3月15日届满,恰逢疫情防控期间,因异地股权续冻不能网上进行,只能进行线下柜台操作扣划、续冻,因受疫情影响,执行员赴乌鲁木齐办理续冻手续存在现实困难。

    按照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工作传真、微信截图、邮寄交换等方式畅通“不见面”办理渠道。老城区法院执行局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乌鲁木齐银行联系沟通,经过多次协调,最终以传真、邮寄交换的方式顺利办理了上述股权的续冻手续。

    疫情防控期间,老城区法院36起执行案件通过传真、微信、邮寄等方式完成续冻,涉及金额2.23亿元,有效防止了财产流失,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实现了《通知》精神在老城法院率先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申文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78537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