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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频发,多元解纷化难题

发布时间:2020-06-20 10:30:55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城镇居民对房屋自我管理的形式逐渐被物业集中管理所取代,接受物业服务成为城镇居民日常生活的新常态。但是由于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观念僵化,管理模式陈旧,物业服务水平无法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需求,在业主维权意识日渐增强的情况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频发,因业主拒交物业费而引发的物业纠纷大量涌入法院。

    据统计,2017年本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93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5.6%;2018年本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46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7.6%;2019年本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48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7.3%。结案方式以撤诉和调解结案居多,案件呈现出人案矛盾大,责任认定难,司法成本高等特点。

    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可按照“穷尽调解,适度审理”的原则,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对此类纠纷的介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对于确实无法调解的案件,可选择典型案例重点审理,为其他物业纠纷的解决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小区建立健全业主自治组织,强化自治组织职能,加强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调,积极构建物业纠纷调解机制。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物业纠纷。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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