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生米引发的大事故
作者:许丽飞 发布时间:2014-01-07 15:42:57
2014年1月3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消费者在超市因花生米退费造成受伤的民事案件。
2013年6月8日,王女士在某超市购物,在结账时,因收银员失误将王女士没有购买的花生米进行了收费,王女士在超市总服务台退费过程中摔倒,造成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休克、心律不齐等症状,支出医疗费7400元。为此,王女士认为,超市总服务台设计存在隐患,超市应该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并申请对其伤情进行司法鉴定。老城区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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