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了让群众的案件能快速执结,你能拼到几点?
答:凌晨3点,执行局刘晓刚法官如是说。
8月28日凌晨3点,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晓刚法官顺利办理完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并为我们干警的敬业精神点赞!
究竟什么情况,
工作要延续到凌晨3点,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缘起:欠钱不还申请执行
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王某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至老城区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王某偿还杨某26.2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判决生效后,刘某、王某迟迟未履行义务,杨某依法向老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开端:反复劝解还钱无果
在执行过程中,刘晓刚向刘某、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但刘某、王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8月27日下午4点,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到老城法院协商解决案件,虽然刘法官反复协商劝说,可刘某依然表示“没钱,还不起”。
延续:依法办理拘留手续
看到协商劝说无果,刘晓刚依法向刘某宣读拘留决定,随后执行干警将刘某带离法院,并于当日17时许到达洛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对刘某进行拘留常规体检、抽血、核酸检测、肺部CT检查……,随即又前往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采集其个人信息、一个月的行踪轨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转折:苦口劝解直至凌晨
刘晓刚深知,拘留被执行人不是目的,它只是迫使被执行人还钱的手段,于是他决定再和解一次试试。当日20时许,执行干警将刘某带回法院,刘晓刚再一次对被执行人展开劝解。
结局:欠款入账双方和解
直至第二日凌晨3点,在刘晓刚的耐心下、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刘某开始主动与亲朋好友联系解决案件款。最终,将凑到的4万元执行款转入法院案款账户,并在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只要能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认可,
我们付出再多辛苦也是值得的,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我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