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某商贸公司 刘老板
老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真是太到位了,既为我们减少了诉讼成本,又让被告一次性还清我们的欠款,关键是用时还不到一个月,没啥说的,这回我是真要竖一个大拇指!
什么,我们又被表扬了,
请允许我先骄傲一分钟……
现在,就请小编带领大家
一起来了解一下,
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顺便看看一下我们都有哪些妙招吧~~
来龙去脉
昔日伙伴对簿公堂
原告刘某系洛阳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们公司主营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副食业务。被告王某以洛阳某农副产品公司的名义与某部队签订了副食品采购供应合同后,于2020年1月1日与原告某商贸公司签订供货协议。被告在2020年4月19日之前,一直按照约定结算一次、付款一次。可自2020年4月19日之后,便推脱不再付款,截止2020年6月底,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24万元未付。原告无奈于2020年8月10日向老城区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提速妙招
第一招 保全审慎及时
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案件加注“绿标签”。在得知原告要保全被告银行账户时,工作人员更是主动引导其做好诉前保全手续的办理工作。因该案被告也为企业,本着助力企业生产经营,慎用保全措施的原则,承办诉前保全的法官在仔细核对原告提供的被告财产信息后,便主动联系原告,得知原告也并不想起诉,希望双方调解解决,但是被告有履行能力却长期躲避不与之碰面,让原告非常恼火,希望通过办理保全,使双方可以坐下来调解协商。经过慎重考虑,承办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诉前保全线索,于8月12日对被告银行账户进行诉前保全。至此,保全总用时2天。
第二招 诉调快速介入
原告某商贸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到我院提起诉讼。立案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均为企业,且原告明确表示愿意调解,可以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在告知原告诉前调解便捷、省时、经济等优势后,原告也认为这种方式不会伤害双方的感情,愿意进行诉前调解。随即,诉调对接人员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特约调解员王丽景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王丽景从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实现双企共赢发展的角度出发,分别进行单方面电话沟通,明确双方的诉求,最终将争议焦点锁定在价格上。2020年9月9日,在老城法院诉前调解室,王丽景从合同履行、法律责任和情理等方面入手,耐心的辨法析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将24万元货款足额支付给原告。
至今,调解总用时9天。
第三招 当天解封撤诉
在被告履行义务的当日,保全法官及时对被告账户进行了解封,最大限度减少保全举措对被告某农副产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原告某商贸公司也于9月9日当天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解封撤诉用时0天,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截止当前,老城区法院共受理营商类案件166件,结案率达86.75%,营商类案件全部实现当天立案、当天流转、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下一步,老城区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重点工作,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努力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