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信息化应用丨 “宅”在家里打官司是什么感觉?

发布时间:2020-11-04 11:09:11



    原告:这次车祸后,

    我的行动还十分不便,

    实在没法去法院立案。

    被告:我这边有生意,

    店里天天离不开人,

    实在没法去参加开庭。

    原、被告:我们能不能

    不去法院领文书?

    司法为民一直是我们的工作主线,

    探索服务新模式一直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在线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

    这就为您安排!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王先生驾驶小型货车沿状元红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定鼎北路口处,遇李先生驾驶电动车载原告窦女士沿定鼎北路由南向北行驶,小型货车前部与电动车右侧相接触,造成李先生、窦女士受伤,驾驶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因协商无果且双方矛盾激化严重,窦女士诉至法院。

    宅在家之“立案篇”

    “您好,我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到咱们法院立案,之前看咱们宣传的可以网上立案,我这个案件可以网上立案吗?”,9月8日,老城区法院立案庭干警接到一通咨询电话。

    通过沟通了解,得知其确实需要网上立案后,在我院干警的引导下,窦女士顺利提交电子材料,经立案人员审核后,成功完成网上立案手续,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于9月9日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立案相关材料。

    宅在家之“庭审篇”

    该案的主审法官张琼经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了解后得知,因赔付款项及履行时间等问题,前期双方矛盾激化非常严重,且还存在原告后期治疗费用及可能出现的执行问题,为最大限度节省司法资源,张琼法官决定通过“背对背”调解法,先将双方的关系缓和下来。通过多次电话、微信沟通,双方矛盾终于有所缓和,由于双方身体、工作等原因,均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最终决定通过网络庭审方式进行开庭。

    10月13日,该案通过河南网络庭审系统进行开庭,10月16日,进行网上补充质证。

    宅在家之“调解篇”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案件开头李先生,在此案审理期间,同一事故另一位伤者李先生也要法院起诉了。因为两起案件会牵扯到保险金比例划分问题,为了等李先生案件查明事实,也为了降低当事人可能出现的申请执行、增加诉讼成本问题,张琼法官在与余薇法官商议后决定两起案件共同调解。围绕双方权利义务,两位法官从情理入手,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被告决定不再分期付款,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实现握手言和。

    宅在家之“收文书篇”

    10月30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并于当日完成调解书的电子送达,与此同时,被告也于当天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将2.8万元赔偿款履行到位。

    至此,这次“宅”在家打官司的体验宣告完美结束!

    为全方位满足当事人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老城区法院从诉讼便利、庭审便捷、执行高效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打造全流程在线的诉讼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您对我们的工作还有哪些意见、建议,

    也请快快告诉我们吧~

    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滴!

责任编辑:申文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7843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