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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第5版:“六新”发力打造企业营商“暖环境”

发布时间:2020-11-07 10:01:46








    “老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真是太到位了,既为我们减少了诉讼成本,又让被告一次性还清我们的欠款,关键是用时还不到一个月,没啥可说的,这回我是发自内心为法院的工作点个赞!”9月17日,在洛阳市老城区法院“诉前保全+多元解纷”双重保障下,其案件从“保全”到“撤诉”总用时30天便得到妥善处理,洛阳某商贸公司刘老板激动的说道。

    其实,这只是老城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今年以来,老城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命门之穴”,与全区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建立顶格推进落实机制,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三个指标,逐项研究分解任务,序时推进、压茬落实,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老城区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和法院的审判质效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六新”发力,真正让辖区的企业“活”起来,让下去的营商化境“暖”起来。

    一是在压缩办案用时上力求新作为

    为了提高审判质效,老城区法院持续压缩办案用时,在对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加挂“绿标签”的基础上,对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实行全案管理、全流程管理,推进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的全流程提速增效。建立“绿标签”制度,对所有营商环境类案件,在立案时加注“绿标签”,要求当天立案、当天流转,并对案件全程督办提醒,一律快审快结快执。要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在2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在4个月内审结,执行案件3个月内执结。在不减损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办理周期,节约涉企案件时间成本。1-10月份,我院共受理营商环境类案件204件,结案率为94.12%,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1.71%,简易程序适用率92.98%,营商环境类案件立案平均用时为0天,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平均审理用时较去年同期缩短了23天。

    二是在加强流程管理上力求新实效

    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稳步高效开展,老城区法院出台了《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化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严格营商环境类案件流程管理等十二个方面制定了54项具体措施。建立营商环境类案件“节点管理卡”,详细记录每个工作环节用时,随卷宗同步流转。同时制作诉讼环节和执行环节的“案件节点管理”微信小程序,要求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联系人及时完善案件节点信息,对所有涉营商环境案件在每个节点的用时及进度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审限内控,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对在本院规定期限内未结案件,实行督办,要求承办法官列出结案计划,确保审限内按期结案。严格审限延长和扣除审限审批,严格规范审限变更、中止诉讼和程序转换,将批准权统一收归院长行使。持续开展超审限案件清理活动,加大对隐形超审限案件清理力度,逐案建立台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审结时限,督促尽快结案。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网上阅卷,实现当事人、律师网上阅卷申请100%通过,对于证据交换首选网上进行。大力推进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简化,确定庭审简化方案,明确类案文书简化方式,不断提高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在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上力求新突破

    为了在破产审判质效上实现新突破,老城区法院成立由民事审判业务骨干组成的破产审判团队。做好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建立破产案件快立快审工作机制,压缩办案周期,对于无产可破案件、其他简单案件、普通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分别要求在3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结案。加强对共益债务、管理人聘用及其他费用负担的审查和监督,降低破产成本,提高债权回收率。完善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协调破产过程中经费保障、信用修复、资产利用等问题,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建立“执转破”审查工作长效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及时清理“僵尸企业”,帮助有生机的企业盘活资产、“起死回生”。严格审限节点管理,坚决杜绝人为延长审限。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确保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建立并实质化运行。走访辖区企业,特别是涉诉案件中的败诉企业,确保败诉企业走访率达100%。

    四是在强化善意文明理念上力求新思路

    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实施保全、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违规保全,避免超标的保全影响被保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对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案件优先查控、优先处置,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作为被申请人的企业,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防止将还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一棒子打死”,对于暂时困难但是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被执行人,以“放水养鱼”的方式,帮助企业恢复经营、正常运转,坚决杜绝办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三年来老城区法院共执结涉企案件1589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

    五是在坚持全面平等保护上力求新引擎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黑恶势力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犯罪,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做好涉企业的行政非诉审查工作,积极服务“放管服”改革,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三年来,共审结危害企业发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1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89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六是在坚持服务企业发展上力求新亮点

    疫情期间,老城区法院出台《关于妥善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措施》等文件,借助9个“法官社区工作站”和49名“四官”服务队员,通过电话和网络,搭建为辖区群众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咨询服务的平台。坚持法律服务官制度,院党组成员带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面对面沟通、点对点解难,编写《企业经营活动注意事项30条》、《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指南》、《老城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手册》、《民法典》(节选)口袋书等小册子,免费赠送给辖区企业,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先后召开企业家、律师座谈会,建立“老城法院联企微信群”,加强与企业间的联系,随时接受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服务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和“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助推老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1月1日至今,老城辖区内有129家企业在诉讼中被判负债,涉及196个案件。老城区法院依托“法官社区工作站”和“四官”服务活动,由党组成员分包办事处,安排对辖区内的所有败诉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积极开展破产清算案件的办理工作,最大限度盘活破产企业资产,有效提升了辖区经济质量。

    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宪伟:在今后的优化营商化境工作中,老城区法院将主动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统领性,要实现全院动员部署、专人专班负责,全员全力参与,围绕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具体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有力保障立、审、执的良性运转,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的意识。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统领,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日常执法办案全过程,实现案件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审判质效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谋划、协同推进。认真聆听企业对司法助力营商环境的诉求和宝贵建议,找准司法助推企业发展、司法保障企业权益的发力点,多措并举,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精准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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