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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人民法院文明上网制度规范

发布时间:2020-06-22 16:23:58


    本院各部门:

    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加强院网络管理,提倡正确导向,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反对不良网风,文明上网,特制定干部职工文明上网制度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门户网站要依据市委市政府网站管理规定,制定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三、全体干警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四、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五、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六、凡对有秘密标识的文件、标明内部文件不得公开的,一律不得转入网站。

    七、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网站网页。

    八、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九、如有违反上述规范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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