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收案情况
1.诉讼案件收案情况
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28件。与去年同期受理案件数1176件相比,下降了12.6个百分点。
1-6月份,我院向老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委派调解案件621件,其中调解成功187件,调成率为30.11%。与去年同期移送765件,调解成功208件,调成率27.2%相比,移送纠纷数下降144件,调解成功率提高2.9个百分点。
2.执行案件收案情况
1-6月份,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55件。与去年同期受理案件数421件相比,上升了31.8个百分点。
二、结案情况
1.诉讼案件结案情况
1-6月份,我院共审结各类案件949件,结案率84.06%。与去年同期审结908件,结案率70.01%相比,结案率提高了14.05个百分点。
2.执行案件结案情况
1-6月份,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41件,结案率61.4%。
与去年同期结案率55.3%相比,结案率提高了6.1个百分点。
三、审判质量情况
1.服判息诉率
1-6月份,我院诉讼案件上诉181件,服判息诉率为79.84%。与去年同期上诉239件,服判息诉率73.7%相比,提高了6.14个百分点。
2.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况
1-6月份,我院被二审发回重审案件2件,与去年同期的11件相比,减少了9件;被二审改判案件19件,与去年的39件相比减少了20件。1-6月份我院发还改判率为2.34%,与去年同期的5.5%相比,下降了3.16个百分点。
四、司法公开情况
1.庭审直播情况
1-6月份,我院庭审直播90场,占公开审理案件的9.48%。与去年同期庭审直播133场,占公开审理案件的14.63%相比,下降了5.2个百分点。
2.裁判文书上网情况
1-6月份,我院上网文书1095份,占已结诉讼案件的115.4%。与去年同期上网文书923份,占已结诉讼案件的101.5%相比,提高了13.9个百分点。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情况。
1-6月份,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13件。与去年同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2件相比,增加了11件。
五、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1.司法确认
1-6月份,我院司法确认案件6件。与去年同期的0件相比,增加了6件。
2.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
1-6月份,我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69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510件,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0.37%。与去年同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05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547件,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5.9%相比,增加了4.47个百分点。
3.普通程序独任审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新增加了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诉讼程序。1-6月份,我院适用该程序审结案件6件。
4.简式文书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要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应当进行简化。1-6月份,我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采用简式文书的67件。
5.电子诉讼
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内容之一。1-6月份,我院网上立案642件,网上缴费776笔,网上阅卷52次,网上开庭107场。
六、主要工作举措
今年年初,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我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在做好本院办公办案场所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投身到协助分包的社区疫情防控中。在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后,我院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采取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内部管理、强化信息化应用、倡导干警加班等多种措施,努力把疫情期间耽误的审判执行工作赶回来。
1.全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按照一站式诉讼服务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要求,全面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缴费。实现集中送达、排期开庭、财产保全、评估鉴定、网络查控、卷宗移转等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办理,全面升级;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7个特邀调解组织、18名特邀调解员录入人民调解平台,积极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组建“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模式的速裁团队,实现集诉前调解、立案、速裁为一体的“一站式”解纷模式。
2.大力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成立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制定从立案到适用程序确认、从繁简分流到规范送达的一系列规定。组建“小额速裁团队”和“简易案件团队”,为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奠定组织基础。推行要素审理模式,简化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庭审方式,扩大简式文书适用范围。积极推进电子诉讼,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在关闭诉讼服务场所期间,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尝试并推广网上庭审、网上送达法律文书,实现从立案、缴费、提交证据到调解、庭审、送达法律文书全程网上办理,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完成诉讼全流程。
3.鼎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我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紧盯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考核指标,全面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涉营商环境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加挂绿标签,实行专案专管,全面压缩审理和执行周期。
4.悉力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制定《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严格从立案到送达、从保全到鉴定、从开庭到结案、从卷宗归档到立案执行各节点的管理,从内部管理上全面压缩各环节的办理期限。实行审限过半督办制,全面杜绝和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严格适用程序转换和延长扣除审限审批,将相应的审批权收归院长统一行使。规范案件延期审理的次数和期限,对庭审完毕案件制作裁判文书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5.致力倡树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立足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平稳有序推进执行工作;强化执行立案、执行流程、结案标准和案款管理的刚性约束,建立完善规范化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 “豫法微执行”APP系统应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