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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法院彩铃版“三个规定”上线!向打招呼说“NO”!

发布时间:2021-04-22 09:51:27



  “您好,欢迎致电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请您不要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否则将依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如实记录,并向组织报告,如需了解相关案件信息请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或拨打12368咨询,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与此同时,老城区人民法院更是向全院干警发出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倡议书。 

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倡议书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老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本院全体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三、坚决做到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 

  五、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六、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七、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八、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九、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坚决做到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坚决做到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十、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一、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不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二、坚决做到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胸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老城区人民法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1日



  “三个规定”,一直是老城区法院工作人员的高压线,公正廉洁司法,一直是我们坚守的重要原则!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大力营造执行“三个规定”浓厚氛围,防止干预司法办案行为,全面筑牢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的“防火墙”,老城区人民法院将“三个规定”内容与单位固定电话、干警个人手机来电彩铃相结合,全面开通固话+手机彩铃版“三个规定”,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监督,又对社会各界作出警示提醒,将领导、亲友、熟人等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念头遏制在萌芽,将说情、打招呼等行为拒之门外。同时,向全院干警发出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倡议书,切实做到时时强调!时时警惕!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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