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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法院五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14 22:35:25


  为进一步调动人民陪审员积极性,发挥陪审职能,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深入调研全市各基层法院情况,并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制定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是完善管理办法,增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针对性。改变陪审员管理使用一把抓的模式,将15名陪审员按照行业、特长、性别、年龄分组与业务庭局结对,由审判部门直管直用,院政治处只负责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及陪审补助发放。二是加强陪审员业务建设,提高陪审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专项业务培训,学习培训费用均由法院解决。培训内容不仅涵盖审判工作实务,而且涉及司法理念、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三是提高陪审补助标准,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变平均发放陪审补助为按陪审案件数发放,并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案30元。四是实行大陪审模式,变单一陪审为陪审、陪调、陪执、陪普法相结合。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和普法宣传,充分发挥陪审员来源于群众的优势,借助他们的智慧和力量,促进案结事了。五是聘请陪审员兼任行风特邀监督员,全程监督案件审执过程和法官行业作风,确保审执活动程序合法、裁判公正,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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