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1月,现有干警64人,员额法官17人。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查室)、政治部八个部门。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辖区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以及部分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审判和执行。2020年受理案件4656件,诉讼和执行结案率分别为98.58%、90.62%,法官人均结案258.7件。近年来,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洛阳市优秀基层法院等荣誉;两次荣获洛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连续五届省级文明单位。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涉营商环境案件平均审理用时54.65天,同比缩短49.01天。11月份,成立全省首家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并成功调解纠纷4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4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理用时22.2天。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7.84%,简易程序适用率94.74%,均居全市第二。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市率先运用网络庭审,网上立案1548件,跨域立案11件,互联网庭审251场,电子送达裁判文书603件,裁判文书生成率100%,电子送达适用率98.24%,智能文书应用得到省院表扬。(数据区间为2020年1-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