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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法院开展收受红包礼金及亲属违规经商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4-08-26 09:33:11


    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区纪委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老城区法院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活动治理的对象是全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2011年7月1日后离职或者退休的以上范围的领导干部。治理的主要内容是:2012年以来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和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指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具体时间是2014年7月23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活动采取个人自查申报、单位审核公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该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进行总体部署,并按省市区纪委的要求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给每位干警,要求各部门结合该院的实际特点,对照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舟要求正副科级干部一定要充分了解此次活动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放弃侥幸心理,严格对照治理内容,如实自觉主动报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凡不如实自查自纠及向组织报告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确保治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

    活动开展以来,每位领导干部均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交院监察室备查。如实自查填写《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统计表》,并自行纠正违规行为。同时该院还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设立廉政账户,促使领导干部自觉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等。

    该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既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又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既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每一个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又使该问题得到有效的治理,既符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问题的要求。又有效地推进了老城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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