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作风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情况的发生,根据市区纪委的部署,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今年8月在全院开展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主要针对我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治理重点是责任意识淡薄,回避矛盾、不敢担当,阳奉阴违、为官不为;精神状态低迷,工作消极、平庸懒惰,廉而不勤、不廉不勤;宗旨意识不强,作风粗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为官不为行为。
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十分重视,严格把关,要求治理对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实际,从前一阶段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中对自己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自纠自查;认真梳理中央巡视组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反馈的关于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对号入座,深入查摆,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对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每人逐一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整改方案,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具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其次,实行开门整治,公开评议。8月18日,我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24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公开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专项治理情况报告。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评议活动予以全程监督。评议结果,将作为衡量该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标准,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我院绩效考评之中,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提拨使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我院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行开门整治、公开评议,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活动使领导干部队伍信念更加坚定、为民服务观念更加牢固、勤政廉政更加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