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
1.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此期间,被执行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2. 悬赏条件及奖励:(1)凡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位置信息或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或本案得以执行的,奖励举报人500元。(2)凡举报被执行人具体位置协助人民法院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3)举报需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
3.执行标的(金钱):本金43100元及利息。
本院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