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洛阳城市形象,老城区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到周公路社区、春都路苗南西路口开展清洁城市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共同维护良好市容形象。
在老城区委文明办的统一组织下,法院派出5名志愿者到春都路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干警们有的拿垃圾夹、有的拿扫帚、有的拿垃圾袋,将路边的垃圾、下水沟的垃圾一一清扫干净,道路在志愿者们的共同努力下变得更加干净整洁。
除参与区委文明办统一开展的清洁城市行动外,自10月起,老城区法院每天派出2-4名干警对分包责任社区——周公路社区住宅楼周边和单元楼道进行仔细的清扫,清除小广告、杂草和卫生死角,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唤起和带动社区群众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形成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良好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老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伍的带头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和群众,从保护环境卫生做起,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