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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法院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推进会在老城区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2-06-06 09:13:27


   6月1日下午,洛阳法院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推进会在老城区法院召开。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研究室副主任王俊霞以及洛阳中院相关部门法官助理,孟津区法院、偃师区法院、伊川县法院、汝阳县法院、瀍河区法院、洛龙区法院、老城区法院的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近三十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王俊霞主持。

   会上,老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洪在致辞中代表老城区法院对参加座谈的市中院、各位领导及兄弟法院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认为,作为试点地区,市中院组织这次调研座谈会,恰逢其时,为下一步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实有力的基础和保障!同时,预祝此次调研座谈会圆满召开。

   会上,各基层法院先后从试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汇报改革推进情况。同时,结合基层“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定位,与会人员围绕激活与规范提级管辖机制、建设“研究型”法院、强化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推行要素式审判、落实庭审实质化、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升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效能等方面畅所欲言、深入交流,刘云峰一一予以回应并讨论意见建议的可行性,会议现场气氛热烈,研究氛围浓厚。

   刘云峰在总结环节指出,此次座谈会有利于了解基层法院改革试点推进落实情况,进而强化上下联动、凝聚改革共识,通过听取一线法官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改革推进和调度等提供充分的研判指导。

   结合各法院的汇报和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重心,他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深化改革认识,明确改革诉求。要充分认识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背景及重大意义,充分释放改革集成运行效能,加快构建梯次过滤、层级相适的案件分布格局,推动两级法院审判力量、审判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均衡,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

   二是实化改革任务,抓牢改革重点。各基层法院要主动将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与市委书记江凌同志到洛阳中院调研时提出的建设研究型法院的精神相结合,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结合各院实际,积极探索契合改革要求的机制做法,通过优化级别管辖标准、完善提级管辖和再审申请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和机构设置,促进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精准提级,从而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地方发展。

   三是强化上下联动,共创改革品牌。两级法院要树立起条线责任共同体意识,强化改革担当,加强沟通对接,努力提升改革踊跃度,着力在要素式审判、庭审实质化、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案件繁简分流、挖掘精品案例等方面下功夫,争取在特殊类型案件识别移送办理、上移下沉案件监督管理、上下级法院会商指导、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等方面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洛阳样本、洛阳经验,为洛阳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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