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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条例》进“一线” 解纠纷在当地 洛阳中院指导组到老城区法院视察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13 17:10:20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学习贯彻《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走深、走实、走出成效,9月8日下午,洛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宏伟、乔赢川等一行人到老城区法院开展“第一防线”宣讲、调研工作。

为扩大宣讲、调研效果,老城区法院邀请部分社区调解员、辖区企业代表参与座谈。老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黎,立案诉服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谢黎汇报了老城区法院近期“第一防线”工作开展情况。


刘宏伟从共同学习、共同分享、共同落实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关于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多元化解的工作意见》。


翠云社区等十个社区综治专干和企业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对老城区法院在服务群众、维护辖区稳定等工作中所采取的务实举措表示高度认可,并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第一防线”单位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难点应如何解决,遇到涉法涉诉案件应如何释法明理展开了热烈讨论。



刘宏伟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意见》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对老城辖区内潜在的矛盾纠纷,“第一防线”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对于新发生尚未进行诉讼的矛盾纠纷,“第一防线”单位要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情况,开展调解和化解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不出社区;二是要继续努力优化司法服务,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多元解纷,加强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力度,合理梳理案件,把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工作落实到位,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灵活多样、便捷有效的纠纷解决渠道。三是对于已经进入老城区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主动邀请“第一防线”单位积极参与见证执行,帮助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下落,提供执行线索等协助执行工作;四是对于诉讼程序已经结束,但是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第一防线”单位要积极与老城区法院对接,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老城区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把《条例》《意见》的精神和内容宣传到“第一防线”联系单位的每一名干部群众,培养和引导基层干部群众通过多元方式就地化解纠纷的良好意识和习惯,并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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