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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收好自家的菜,却不记得还清人家的“账”

发布时间:2023-05-25 10:12:56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可总有这么一群人

不见“棺材”不落泪

不进法院不履行

今天

我们一起看看

这个现实版“落泪”案件吧

 

执行现场


“咋真就来了,法官,我先跟恁说说。”

“行,但不是在这儿,咱去法院说!”

“行,我跟你们走。

伙计,一定帮我把门口的菜收好。

被执行人在被带到法院前

还不忘自己的菜

可你是不是更不该忘了

还有要履行的“账”呀!

 

简要案情


    被执行人李某原本答应帮助王某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从中收取了7万元,可到了最后,房子没有买成,王某的7万块钱也没了踪影,王某无奈诉至法院,可李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经过执行局干警多方查找,最终李某被带回法院,法官对其进行耐心劝导,普法释法,最终王某和李某达成一致,李某联系其弟弟,答应将一套房屋作为担保,承诺在两个月内将7万元执行到位。

 

法官提醒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底线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被执行人要积极主动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

带来出行和消费等生活的不便

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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