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3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洛法榜样”2023年度洛阳法院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洛阳广播电视台播出。一批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勇担当,为公众利益不懈奔波、为公平正义执着坚守的洛阳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先后登上舞台作先进事迹报告。报告会上,还公布了2023年度洛阳法院“洛法榜样”获得者,对十名“洛法榜样”进行了表扬。老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田振国名列其中。
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守护人间正道;在情与法、严与暖的交织中,实现公平正义。七年来,田振国始终坚守在执行岗位上,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用“公心”执行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
追逐心中的“光”
2019年,田振国开始负责执行工作。
“时代在改变,执行工作必须要与时俱进!”在田振国的主持下,老城区法院开始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繁简分流改革。
探索“执前和解”新模式、集约办理事务性工作、成立全省首家执前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对外打造集当事人初次接待、网络查控、执行和解为一体的全方位实体化运行平台,对内挖掘执行指挥中心和卷宗管理中心的指挥区、管理区、事务区核心功能,探索“执行+网格”大格局......老城区法院执行改革工作,在一场场头脑风暴和一次次“摸着石头过河”中初见成效。
以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老城区法院扎实开展“执行风暴”“豫剑执行
老城利剑”等一系列集中执行行动,努力提升执行智慧化水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连续四年执行质效综合排名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执行工作没有什么诀窍,只有‘脚踏实地’四个字。”田振国说道。
踏稳脚下的“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田振国对这句话深有感触。“法官办的是一起案件,对当事人来说也许就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分水岭,既影响着当事人对法律、法院、法官的直观认识,更关乎着当事人的人生走向。”
正所谓初心易守,始终难得。怀揣着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怀揣着为当事人定分止争的初心,参加工作十二年以来,田振国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必须克服职业麻木感,不能因为案件太多而模糊每一个当事人的强烈期望。
“有一丝希望,就必须付出十分努力,对有可能执行完毕或执行到财产的案件绝不能敷衍了事,只有申请执行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一个案件对当事人来说才算真正地案结事了。”
急难险重,他更是冲锋在前。
王某某等18人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分别被羁押在洛阳市、新安县、孟津区、宜阳县等看守所,户籍所在地分布洛阳市区、洛宁、宜阳、偃师等地,移送执行财产有房产、车辆、外币、手机等,当时正值新冠疫情严重时期,时间紧、任务重,田振国开始了一场与时间的赛跑。
这里耽误了,就放弃休息时间在下个地方把时间“追回来”;这里遇到困难,就立马协调相关部门合作,争取最快速度执行到位。
经过20多天马不停蹄的奔波,涉案财产“颗粒归仓”,被害人物品逐一发还,在最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了办案任务。
田振国没有多休息,立马又投入到新的执行工作中。
怀揣为民的“光”
田振国常说,强制执行,需要金刚手段,也需要为民胸怀。
严厉打击被执行人的同时,也会努力在法律允许、自身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人文关怀。
司法拘留需要到公安局信息采集、医院体检,然后到拘留所送人,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很可能被执行人到拘留所收押后会错过吃饭时间。每次遇到类似情况,田振国总是尽可能给被执行人买些矿泉水、火腿肠、面包等食物充饥。
2018年9月,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时刻,田振国办理了李某申请执行陈某、马某1、马某2继承纠纷一案,双方对立情绪极大。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系再婚,没有生育共同子女,被执行人陈某、儿子马某夫妻一家三口占据涉案房产,拒不腾出。
被执行人陈某为阻碍执行,更是谎称受伤无法移动,也不配合就医。为保障被执行人人身安全及促进案件执行,田振国与同事轮流陪护、释法明理,最终让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几经周折,百转功成,看着申请人权益兑付的那一刻,田振国如释重负。
“一名合格的执行干警,不仅仅需要具有精湛的业务知识,还需要根植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怀,更需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司法良知。”
在追逐法治之光的路上,田振国自己也慢慢成为一束光,吸引着志同道合的执行伙伴们一起聚光成炬,照亮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