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11236”五年发展规划,推进“能力作风提升”工程走深走实,老城区法院推出“共享课堂”活动,实现资源共享、经验共享、知识共享。
6月7日,老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琼围绕发改案件进行分析讲评,并学习省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领域买卖、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思路。
会上,张琼围绕审理建设工程领域买卖、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把握的裁判原则、诉讼主体的确定、个人行为的认定、职务行为的认定、表见代理的认定、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及责任认定、项目部作为担保人的问题、虚假诉讼的防范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内容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于提升裁判思维,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建设施工合同案件办案质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老城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共享课堂”活动,持续组织业务骨干走上讲台,分享经验、相互交流、共促提升,让干警在学习中深化认识,在实践中提升境界,切实提升干警能力作风,不断提高综合履职能力,以内部教育活动激发队伍潜力,为老城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