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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视剧《离婚律师》为例解读离婚协议的安全性效能

  发布时间:2014-10-08 14:59:43


   今年夏天由吴秀波、姚晨担纲主演的电视剧《离婚律师》可谓占据了暑期电视剧市场的半壁江山,剧中围绕几桩离婚官司,以不落俗套的表现形式,在娱乐人心的同时也将最实用的“离婚法条”带给了观众。其中,在夏芳草与郑天涯的那场官司中,这对活宝夫妻于十年前签署的《离婚协议》就是非常值得说道的,她们当初签署过《离婚协议》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继而才形成了电视剧中的这场离婚闹剧。

  实质上,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夫妻在婚姻走向破碎边缘的时候,也曾想过通过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而达成离婚目的,更有甚者还对财产和婚生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进行了分割或约定,这样的“好说好散”从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起诉离婚的诸多繁琐程序,但是却为日后埋下了隐患。签署《离婚协议》的夫妻由于没有及时的到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并且因为一些争执而反目成仇,最终被迫走上了法庭,一场必经的离婚官司还是要不可避免的打起来。然而,当初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就电视剧《离婚律师》来说,夏芳草与郑天涯的那份《离婚协议》为什么无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依照此条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电视剧《离婚律师》中夏芳草和郑天涯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而并未到民政部门确认办理离婚登记,二人当初签署的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

  从夏芳草和郑天涯的这起离婚案件里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二人当初签署离婚协议无效,但是仍然会对后来的离婚诉讼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夏芳草和郑天涯在当初的离婚协议中明确协议了相关的约定,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法院是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照约定的内容进行裁判的。因此,《离婚协议》虽然没有生效,但是对后来法院的判决还是有着一定影响的,当事人在决定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而行。

  可以说,电视剧《离婚律师》中夏芳草和郑天涯签署的那份《离婚协议》就是一份活生生的教材,他们的经历告诉我们,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必需依法遵循自愿、合法这二个基本原则,毕竟,每一对夫妻的婚姻状况都是不尽相同的,财产变化也是千差万别,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离婚判决都没有办法做到逐一满足,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以免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而损坏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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