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安宁。2024年12月19日下午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妨害药品管理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共同见证司法公正,为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魏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药品,涉案药品成分不明,没有国家药品标准,且无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但检出化学药成分,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的行为给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不仅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以弥补其违法犯罪行为对公众健康和药品市场秩序造成的损害。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与辩解,合议庭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严谨审查每一项证据,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透明、依法依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认真观摩庭审,他们不仅关注案件的审理细节,更从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多维度思考药品安全问题。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观摩,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通过他们的参与,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促进了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药品安全是人民健康的重要防线,此次庭审不仅是对被告人的一次法律审判,更是对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有力震慑。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严厉打击妨害药品管理犯罪行为,与社会各界携手共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构建健康、安全的药品市场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