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体制,12月30日下午,老城区人民法院召开行政审判情况通报专题新闻发布会。

老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许丽飞、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晓东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大河报、洛阳日报、顶端新闻媒体受邀参会。发布会由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申文娟主持。
发布会上,许丽飞通报了老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2024年至今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8件,审结95件。其中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6件,审结行政非诉案件29件。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后调解撤诉的案件36件,占行政诉讼案件数的54.5%。审结的行政非诉案件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7件,占比69.2%。行政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除传统类型案件以外,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涉及民生类案件比重最大。
2024年至今公开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出庭应诉率为95.83%。2024
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2023年有所上升,较2022年显著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高频次高质量出庭应诉发声,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结合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有关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四项工作: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行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事务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要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法治参谋作用,必要时通过听证程序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证据保存意识,在涉及建筑物、附属物丈量登记、室内物品清点、登记、保存等证据获取方面引入公证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公开公正。三是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坚决遏制突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
(三)提高负责人出庭质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民主化、法治化的标志,是维护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消除人民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减少群众“告官不见官”的思想顾虑,可促进案件协调解决。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不仅要提升出庭应诉案件数量和比率,更应该发挥出庭应诉的实质效果。应诉负责人要提前对涉诉案件有全面的了解,深入参与纠纷化解,在庭审中要发表对案件实质化解的意见,不能仅发表如“请法院依法判决”等简单的程序性意见。
(四)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联动。一是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实质化运行。鼓励行政机关先行化解,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强化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职能,将主要的纠纷化解在复议阶段,降低损失。二是加强涉众纠纷源头治理。确保程序公正规范、普法宣传到位,科学预判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对于进入诉讼的行政争议,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协调工作,切实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强对常见多发行政争议的梳理分析,及时制发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将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判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反馈、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