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服务广大群众,保障辖区政治、积极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干警在办理督办案件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讨论,征求其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促进法院工作进一步完善。
二是注重裁判的社会效果。实行拟裁判案件汇报制度,对存在不稳定因素、无法调解的案件,承办人及时向庭长和主管副院长汇报,共同研究裁判法律依据。同时要求承办人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和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是强化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在工作日正常接访的基础上,实行周末和节假日安排一名干警与一名党组成员值班制度,确保当事人在非工作日也能够反映案件情况。
四是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制作法制宣传页、宣传展板,深入辖区人口密集的社区、广场等地,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诉讼知识手册》,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前了解诉讼程序、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事项,合理预期案件结果,理性对待诉讼;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进行法制教育,促使群众更好地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