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锦旗故事|高效保全促履行 倾力护航解企困

发布时间:2025-09-15 09:07:32


近日,河南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我院,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 公平公正 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冯旸及法官助理何晓萌手中,对我院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采取高效财产保全措施、全力促成债务履行、切实为企业挽回损失表示诚挚感谢。

该案源于2023年,原告河南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某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运输合同。原告按约完成全部运输任务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完毕后30日内)支付运费,经多次催要仍欠付288万元。原告因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压力,遂向我院提起诉讼,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后,承办法官冯旸高度重视涉企纠纷的快速化解与实质保障,第一时间审查保全申请,依法及时作出裁定并对被告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被告在财产被保全后,随即提出管辖权异议,企图拖延诉讼进程。承办法官经审查依法驳回了其异议请求,并围绕合同履行事实、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等对被告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强调其拒不付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直接触及被告企业经营活动脉络,形成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在法院刚性的保全手段与清晰的释法引导下,被告很快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风险及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与原告联系协商,并于短期内将全部欠款288万元支付完毕,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快速、圆满的实现。
“这笔运费能这么快要回来,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法院立案快、保全更快,一下子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原告公司代表在赠送锦旗时激动地表示,“财产保全不仅保住了我们的希望,更挽救了企业的困境!”
本案中,财产保全制度的功能得到充分彰显——它不仅是保障将来判决得以执行的程序手段,更是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高效化解纠纷的重要推力。我院始终坚持依法、及时、精准适用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务实高效的司法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接下来,老城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如我在诉”理念,加大对涉企案件的办理力度,尤其注重通过诉前、诉中财产保全等方式,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申文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204103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