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力,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洛阳老城区法院苦练“内功”,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一是以司法公正促公信。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以司法便民促公信。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打造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信赖。在立案信访大厅配备了休息椅、空调、饮水机、便民箱,完善了导诉、文明接待工作制度,编印《诉讼指导手册》一万册,免费向当事人发放,指导群众明白诉讼;让当事人感受法院人文关怀的同时,从根本上解决了法院门难进、法官脸难看、老百姓状难告的问题。
三是以司法公开促公信。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强化裁判说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实行判后释疑制度,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打官司、清清楚楚服裁判;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面向青少年学生、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参观交流,密切法院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是以监督制约促公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制定各项联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及社会监督;召开人民群众座谈会,针对提出的建议与问题进行重点落实与整改,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