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7月2日下午,我院法官程亮博走进老城区冠芳小学,为在校学生家长带来一场以“依法带娃,护航成长”为主题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普法讲座。讲座伊始,程亮博便向在场家长阐明了一个重要理念:《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正式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这意味着“依法带娃”的时代已经开启,父母不仅要养育孩子,更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法律明确了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承担子女教育义务,全程参与子女成长,从品德养成到学业发展,都不能将责任推卸给学校或祖辈。即便委托他人照护,父母也须保持有效监督,防止监护缺位。以案释法敲响“不当家教”的法律警钟案例一言语暴力也是违法——父母长期贬低、辱骂子女,属于监护不当。法院可依据法律责令家长接受专业教育指导,纠正错误教育方式。言语暴力虽无形,却可能给孩子留下长期的心理阴影。案例二放任不管可能助长犯罪——一名初中生长期夜不归宿,家长未加干预,最终孩子参与盗窃被抓获。法院认定父母监护失职,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强制教育辅导。案例三离婚不能剥夺探视权——父母离婚后,一方阻挠孩子与另一方见面,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法院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责令监护人配合探视,保障孩子心理健康。这些案例警示所有家长:消极不作为或错误的教育方式,不仅影响孩子成长,还可能触犯法律红线。协同共育凝聚多方合力
家庭教育需要构建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长应积极参与家长会,与班主任保持定期联系,了解孩子在校表现与心理状态;配合学校教育管理,支持教师履职;充分利用学校心理辅导服务,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形成家校一致的育人策略。
依法育儿,是对爱的规范与升华,更是对责任的深情践行。每一个家庭都是社会法治文明的基石,让我们携手凝聚法院、学校、社区与家庭的合力,共同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化家庭环境,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