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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法院坚持执行公开以公开促规范

发布时间:2014-10-14 09:06:56


    一是对申请人做到“三公开”,即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措施、公开执行款物的管理;对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理做到“两公开”,即公开评估、公开拍卖;对中止、中结案件执行必须做到制作裁定书,并载明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和中止、中结执行的原因。

    二是依托信息化网络平台,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执行信息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三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被执行人失信成本。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我们把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媒体公布,有力的促进了全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四是启动涉诉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络司法拍卖相比传统拍卖方式更加公开透明,参与群体更加广泛,拍卖成本低,成交溢价也往往比传统拍卖高,省时省力,大大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和司法效率,是司法拍卖的发展趋势。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对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工作要求,认真选择拍卖物品,精心挑选拍卖物品图片,尽最大努力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成功率。4月25日,老城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试水拍卖一涉案车辆,已经取得成功,今后会将更多的涉诉资产搬上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实现更广泛的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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