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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15-01-04 09:22:38


    洛阳老城区法院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确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全面做好审判工作,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辖区政治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震慑、预防犯罪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推动反腐工作深入开展。2014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75件,审结154件,结案率88%,判决被告人247人。其中审理涉黑案件1件28人,审理抢劫、抢夺、强奸、盗窃案件78起,通过对这些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案件的审理,惩治了犯罪,使社会正义得到伸张,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12起,已对10人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5年至8年有期徒刑,支持配合了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起民事案件就是一个具体的社会矛盾,能否审理好案件,解决好矛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民生改善的大事。2014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94件,审结1371件,结案率76.4%。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调解结案390件,撤诉268件,调撤率48%。通过调解,使大部分民事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改善民生的作用,我们对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赔偿、务工人员讨薪等与老百姓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使受害人尽快拿到赔偿款。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立案时免交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共减缓免诉讼费19.3万余元。对执行款一时不能到位的,运用执行救助基金给予救助,共救助9案11人14.4万元,缓解了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兑现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是法院裁判结果的兑现阶段,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关键环节。在执行工作中突出一个“狠”字,教育干警深刻认识和把握说服不是万能、强执方显威力的执行工作规律。牢固树立立足于强执、以强执促和解的工作理念,对不自觉履行的被执行人不能心慈手软,坚决防止被执行人以订立还款计划为借口使缓兵之计。通过司法拘留、拒执罪、失信人黑名单三把利剑,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2014年共受理案件335件,已全部执结,执结标的6671.54万元。通过有力的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初步缓解了执行难。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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