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法官简介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立案庭庭长李莉娟简介

发布时间:2009-09-16 22:11:09


  李莉娟,女,汉族,1962年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现任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莉娟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她为了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在业务知识方面,做到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法学原理,理解和领会立法意图,注重法律知识更新和学习。

  调任立案庭庭长以来,她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各项服务群众的细节规定,充分发挥立案庭窗口作用,开展便民措施,于细微处见真情,立案庭为来苏老百姓准备了座椅,为老年人准备了老花镜,坚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快立快转,不符合条件的主动讲明原因和其他可以寻求的救济渠道。工作中,她能做到热情服务,体恤民情,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真正把“司法为民”的承诺落到实处。坚持立案工作“四主动、三优先”,即主动问明来诉事由;主动宣传法律,法规;主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主动制止矛盾激化。优先接待老、弱、病、残;优先接待外地来访;优先办理“三养”案件,为老、弱、病、残开启了“绿色通道”。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累,在工作中做到文明司法、热情服务,主动提示诉讼风险,只要有当事人询问,她都会认真解答,宁肯自己多费事,不让当事人多跑一次腿。

  她还经常带领庭室同志走出去,设立咨询台,开展便民服务,遇到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他们还会到一些相关部门送法服务,受到了辖区企业和群众的好评,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76224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