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雅君,女,44岁,大学本科文化,中国共产党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1995年调入老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审监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现任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该同志在院党组的领导和老城区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出色地完成了繁重而艰巨的审判任务。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最为贴近百姓生活,吕雅君同志在审判实践中,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秉公执法、一身正气维护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作为法官的天职。在工作中,她坚持以理服人、以德感人、耐心细致作好民事调解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洛阳市老城区是老洛阳人的主要聚集地,这里相对经济比较落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私有房屋较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居民生活较困难,因此这里的民事纠纷最复杂、最难处理。要在老城民事审判工作中搞好民事调解工作更是不容易。为了使当事人之间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她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向当事人讲清情理关系,使当事人充分信任调解法官,充分信任人民法院,从感情上接受调解并希望调解。“法律是无情的,但人是有情的,把无情的事情当有情的办,许多棘手的事就能由难变易”为此,她不厌其烦,一次调不成,第二次再调。在每次调解中保持冷静、理性、细致、热心,打消当事人的顾虑,使当事人理解法官解决他们纠纷的决心和维护其权利的良苦用心,配合调解。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她客观地给当事人分析案情,使当事人明白自己在案件中存在的过错、应承担的责任、所触犯的法律规定以及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钝化矛盾,减少诉累。为此,她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耐心和艰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她所办案件数量年年在院里名列前茅。她所办案件均能做到无枉法裁判,无超审限案,无影响稳定案,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牺牲了大量的休息时间和与家人团聚的时间,正是这种一心为民,无怨无悔的老黄牛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敬。2002年被评为优秀行政审判法官,2003年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被评为市法院系统十佳调解能手,并荣立个人二等功。2006年受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2007年被评为市民事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老城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肃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的精神,热情诚恳的工作作风,使吕雅君同志在审判实践中形成高质量审判效果与高效果办案速度的格局,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但她始终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做为一个新的起点,干劲十足地拼搏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