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到戒毒所立案
发布时间:2015-06-02 16:15:10
王某、梁某对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处罚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便诉讼,洛阳市老城区法院立案庭到市戒毒所立案。
王某、梁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向洛阳市老城区法院通过邮寄方式提起行政诉讼。立案庭通过审查,发现起诉状存在被告单位名称不准确等瑕疵。为尽快立案,更好地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法院于6月2日上午到戒毒所,王某、梁某二人补正了诉状,立案庭法官填写了立案手续,并当场立案。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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