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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发布时间:2015-10-31 17:38:4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9名,一正四副加纪检组长、执行局长、政治处主任、审管办主任。内设办公室、刑事庭、民事审判一庭、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政治处、法警大队、监察室、行政科等部门,老城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一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和组织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各类一审案件;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一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决定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8304079.36 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18304079.36 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8304079.36元.

    主要项目是:基本支出5674079.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6178.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935.9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6964.65元。专项支出12630000元,其中:审判庭建设2000000元,公用支出8000000元,中央政法专款2530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100000元。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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